台教局字[2011]16号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青少年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青少年报效祖国、建设家乡的热情,同时充分发挥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县教育局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如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在校内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青少年热爱家乡、热爱祖国之情,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台安贡献力量。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各校要有组织的开展以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到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祭扫活动。
2、宣传新的祭祀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各校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家庭开展祭祀活动时要求学生向家长倡导通过送鲜花、作诗赋、信函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3、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通过开展“网上祭英烈”信息互动平台交流和网上征文活动,组织学生发表感言心声、撰写心得体会。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有利时机。各校要把清明节期间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作为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校园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学生的心得体会。加强舆论引导,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确保安全。无论是在校内开展活动,还是到社会上开展活动,都要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制定预案。各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假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